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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办理退(免)税认定
文章来源:深圳会计师事务所,龙华会计师事务所 访问量: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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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办理退(免)税认定指南
 
一、领取并填写退税资料一套。包括退税认定证、退税认定申请表、退税资料收文本,表格都需企业法人亲笔签字或签章、盖公章.   《备注:所有文字数字请填写清晰,填表请看背面填表指南》。
 
二、请备齐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1、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2份复印件、需双面复印、正反面都要盖公章)[深圳市外经贸局签发]。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份复印件)[深圳市工商局签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是自理报关单注册登记证明书。(2份复印件)[深圳市海关签发]。
4、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1份复印件)[深圳市国税签发]。
5、本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申请认定表、认定通知书、年审审批表(四者任何一个都可以,需2份复印件)。[国税区分局签发]。
(注:复印件要清晰要加盖企业公章,盖在右上角或右下角空白处、公章和复印件不清晰的不受理。备齐后交到退(免)税认定窗口。)
 
三、请于[自理报关单注册登记证明书]或者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签发的30天之内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登记,(二者任何一个没有超期都可以)。注意:如果超过了30天再来办理登记的企业,请用电脑打一个超期申请报告,写明超期原因,还需写明超期间有没有发生退税业务,报告必需盖公章。
备注:本岗位每周五全天不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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