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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财产损失需提供的资料

深圳嘉诚信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财产损失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4、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5、公司章程 6、租赁合同 7、公司成立批文 8、外汇登记证 9、公司批准证书 10、验资报告 11、上一年度财产损失报告 12、房产证、车辆行驶证 13、借款合同 14、审核年度最后一月的现金盘点表 15、审核年度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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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办理退(免)税认定

新企业办理退(免)税认定指南 一、领取并填写退税资料一套。包括退税认定证、退税认定申请表、退税资料收文本,表格都需企业法人亲笔签字或签章、盖公章. 《备注:所有文字数字请填写清晰,填表请看背面填表指南》。 二、请备齐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1、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2份复印件、需双面复印、正反面都要盖公章)[深圳市外经贸局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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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税务注销

注销税务登记 (一)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况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将进行税务清缴处理。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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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税务注销

注销登记----国税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情形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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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复业税务登记----国税

停业(复业)登记----国税 (一)、停业申请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经营期限内停业时,应向所属区(分)局、基层分局申报管理科提出停业登记申请报告,领取并填写《停业登记表》和《复业单证领取表》。 1、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停业登记表》和《复业单证领取表》,到区(分)局、基层分局的稽查部门、发票管理部门以及计划征收局的税款征收部门分别办妥以下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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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复业税务登记----地税

停业(复业)登记----地税 (1) 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一律不予办理停业登记,在核定的纳税期间内无经营收入或其他收入的,应办理零申报。    (2) 办理停业的程序:    ①双定征收的纳税人,如预计连续30日以上无经营收入的,应在无经营收入前的最后一个纳税期间内,到主管征收分局领取《定期定额纳税户停业申请审批表》申请办理停业手续。    ②征收分局评税科收到纳税人的申请后应于2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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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税务登记变更

变更税务登记 (一)应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况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变更税务登记的变更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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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税务登记变更

变更登记----国税 (一)变更登记的范围 纳税人发生以下变更项目时,应进行税务登记变更: 1、纳税人改变单位名称; 2、纳税人改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纳税人改变经济性质或隶属关系; 4、纳税人改变经营地址(不包括跨征收区域的经营地址变更); 5、纳税人改变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 6、纳税人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 纳税人发生以上涉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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