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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73号),现将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一、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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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73号),现将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一、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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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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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各派出机构、机关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9〕13号),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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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顺利实施,现将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有关申报表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附件1至附件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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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热点咨询“五问答”

1.2019年以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确保新税法顺利平稳实施,稳定社会预期,让纳税人享受税改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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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为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现就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  二、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三、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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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受理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我局电子税务局和客户端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也将据此做相应升级;因此,自2019年1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和客户端暂停受理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如需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可在我局办税务服务厅办理),恢复受理时间将在我局网站(www.sztax.gov.cn)公布,请您持续关注。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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