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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深圳考区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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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深圳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广东考区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深圳考区由于考试机位数量有限,在深圳考区报考的考生除需符合报名条件第(一)项外,同时原则上还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有深圳本地户口或居住证;
2.工作单位工商登记地在深圳;
3.应届生毕业学校是深圳本地区学校。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广东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考办)查询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无历史电子照片的非首次报名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点上传电子照片。
3.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考地市考办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省考办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8楼。
4.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1.选择银行现场交费的考生:1)首次报名人员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平安银行收款收据联和核对联到报名确认点确认;2)非首次报名人员确认时不需携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只需提供平安银行收款收据联和核对联到报名确认点确认;3)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及平安银行收款收据联和核对联到现场确认点确认;4)凡选择银行现场交费的考生,必须持收据联和核对联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考生信息无法录入考试系统,无法考试。
2.选择网上支付的考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如要求提供收款收据的请选择银行现场交费)
3.报名费标准为每科85元,一经交费,概不退款。银行现场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7:00。 
(四)现在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5月8日至5月15日(不含公休日)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00 — 17:00
现场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3002号 交通银行大厦6楼 (圣廷苑酒店西、地铁3号龙岗线华新站)

咨询电话:0755-83515411、0755-83256125、0755-83256129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12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市考办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六、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2013928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31019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31020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和经济法规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现场确认点自愿购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16日至2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25日至102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考地市考办领取。
    (四)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当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省考办领取。
十、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十一、考前培训
应广大考生的要求,2012年度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继续联合举办考前辅导班。该考前辅导班是深圳考区唯一合法的考前培训机构。有考前辅导需求的考生可登陆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网站http://www.szai.cn前往福田区红荔西路3002号交通银行大厦6楼(圣廷苑酒店西)报名点交纳培训费。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继续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模拟练习网站,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专业阶段考试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考地的市考办提出申请。综合阶段考试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省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
        省考办咨询电话:020-8306357283063574
深圳市考办咨询电话:0755-83515411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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