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通告
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通告 |
根据国家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3]84号)要求,本市从2013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 一、参检企业 凡2012年12月31日前成立,注册地在深圳市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向我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统计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及外汇局共7个部门申报联合年检。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它经营单位仅向市场监管局申报年检。 二、年检受理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检方式 全面实行网上年检。参检企业一律通过互联网完成所有信息的申报。除外汇局外,联合年检其他部门不再设窗口受理纸质年检申报材料,除市场监管局外,其他部门不再在本部门所发证照上加盖年检戳记。 四、年检程序 (一)网上年检:参检企业可登录联合年检网站(www.szjmxxw.gov.cn或www.sz.gov.cn),点击“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查阅《联合年检须知》、《企业填报说明》,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为确保年检数据填报的质量,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财会人员从事年检申报工作。 (二)已通过年检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需加盖2012年度年检戳记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6月30日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到就近市场监管分局注册大厅办理,享受市政府“直通车”服务的企业也可到市民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窗口或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管理处办理。 (三)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网站(http://wgj.sz.gov.cn/),按照外汇局年检通知要求提交外汇年检数据。 五、缴费 企业在年检中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六、对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企业的处理 对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的企业,年检部门将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分别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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