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业务的公告
深市监公告〔2012〕11号
根据《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规定,深圳市内所有经正式批准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驻深机构和其它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机构,均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手续。组织机构代码年检采取滚动制,组织机构在领取新证、换证或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代码年检表格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zscjg.gov.cn)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深圳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zdm.org.cn)“申请表下载”栏目下载。
三、组织机构代码年检信息查询
我局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zscjg.gov.cn)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深圳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zdm.org.cn)公示已通过年检的企业信息。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企业年检信息。
四、对逾期不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的组织机构,我局将依法责令限期补办年检;逾期仍不办理年检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