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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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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我会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经第五届理事会继续教育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2012年度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我市注册会计师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在册的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课程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利用因特网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提供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以及相应后续支持服务。
执业会员培训时间为:2012年11 月 20 日——2013年3 月 31日,
非执业会员培训时间为:2012年11 月 20日——2013年5月 31 日。
培训课程:执业会员培训学时为32学时,非执业会员培训学时为25 学时,在相应的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培训课程清单中任选;会员登录网址:cpasz.ce.esnai.net,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注册、学习和考试,咨询电话:4007001200。
三、培训收费方式
执业会员:由市注协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按培训人数统一支付培训费。
非执业会员:培训费用为50元/人,由非执业会员本人通过网上支付、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学员开具对应金额的票据。
四、结业方式和学时确认
注册会计师学完规定学时的培训课程即可参加考试,提供3次考试机会。非执业会员不需要考试,学满25学时即为合格。考试合格即获得培训课程相应的学时,可打印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为完成2012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依据。
五、事务所申请内部培训资格
事务所或者事务所分所具备下列条件,可于12月30日前向我会申请内部培训资格:
1.至少30名注册会计师;
2.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3.能够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场地和设施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事务所或事务所分所递交《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申请表》(附件一)及相关的书面材料至我会考试培训部,经我会认可,确认其有组织形式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申请材料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视同不符合内部培训资格条件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要求参加培训。
相关规定可上深圳注协网站查阅《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及补充规定。
    六、注意事项
    注册会计师参加我会组织的网络培训时,必须认真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必须由本人听课和参加考试,如发现造假,有意冒名顶替参加培训者,取消其培训资格,并追究事务所责任,同时载入诚信档案。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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