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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获悉,目前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已超过250家,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2400人,从业人员队伍超过10000人,2008年实现行业业务收入15亿元,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适应行业发展的“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管理体制,努力形成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 2007年,随着《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次修订的完成,具有多项改革创新条款的出台为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从制度方面解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提供了制度保障,避免了“一市两法”带来的法律监管上的漏洞,提高了违法成本,为行业大监管提供了通道。 为响应财政部关于做大做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市财政委员会积极从业务指导、协调相关办事部门、与上级部门沟通等方面,为有做大做强意愿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协助,依托深圳地理优势和较发达的市场环境,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创新特点,深入推动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同时,组织课题《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研究》,并经中国会计学会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优秀的鉴定结果。 此外,由于目前我市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为加强对这部分事务所的管理,市财政委员会开展了《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研究——基于深圳市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问题研究》的课题调研,了解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现状,研究我市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问题。该研究有助于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为管理部门提供政策思路,从而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