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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税务:税收法制落地更给力企业复工复产添动力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访问量: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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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迅速了!太给力了!我们公司通过电子税务局提起的延期申报申请,几个小时后就收到了税务局的行政许可决定。这样我们之前担心的行政处罚、纳税信用等级受影响等风险都不会发生啦!”近日,摩登克斯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芹涛在得知罗湖税务局依法为其补办延期申报申请后,通过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兴奋地说道。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为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落实,采取多项措施帮助企业快速便捷享受政策红利,充分发挥税务服务经济社会的职能作用。

延期申报审批“零超时”

“疫情期间,辖区内纳税人延期申报申请急剧增长,占到我局同期行政许可业务总量的62%之多。与往年同期相比,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占比都大幅度增长。这一方面说明疫情对纳税人的经营影响非常大,另一方面也说明纳税人延期申报的需求很迫切。这个时候我们更应该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时限‘零超时’,急纳税人所急。”罗湖区税务局总会计师告诉记者。

为提高行政许可尤其是延期申报许可效率,罗湖区税务局按照不同情况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分类审批。除个别税种外,对于因疫情影响提起延期申报申请的,由办税服务厅予以即时办结;对于其他原因提起的延期申报申请或需要实地调查核实的许可事项,由后台部门核实情况后予以审批。

同时,合理规划许可事项各环节各部门办理时限,强化工作衔接力度,确保整体审批时限不超过法定时限。此外,该局大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均可在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减少直接接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罗湖区税务局共受理延期申报申请1460余件,均未超过法定办理期限。依法快速便捷地出具同意延期申报许可,有效缓解了纳税人资金周转压力,避免该类纳税人涉税滞纳金损失,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

重大退税决定快速审

今天罗湖税务局通知我,他们同意退税的决定已经下来了。我本来以为大额退税流程会很繁琐,没想到会这么快。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这笔退税款对我们公司来说简直是一场及时雨啊!”罗湖区某大型地产公司的办税人员王先生感慨。

罗湖税务局法制科科长赖其雅向记者介绍,由于该公司申请的退税因金额较大,属于重大执法决定,根据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要求,该项退税要经过法制审核流程。在疫情发生后,为了在防控执法风险和提高审核效率之间取得平衡,该局根据上级机关的授权,适当提高重大退税决定法制审核标准,既防止标准过高造成法制审核形同虚设,又防止标准过低造成法制审核效率低下。

同时,组建了一支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公职律师和法律业务骨干组成的审核小组承担法制审核工作,适当加快审核速度。法制审核期限由平时最长5天缩短为2天,确保退税资金快速到位。

内控监督措施保落实

除了加强宣传、辅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外,罗湖区税务局还通过从后台取得疑似应享未享优惠政策疑点数据来检查政策落实成效。“推送疑点数据的是法制部门,核查疑点数据的是税源管理部门,这种‘背靠背’的内控监督方式能有效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便于清除政策落实的死角。”该局法制科副科长叶玉珊说。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该局共下发2批次近500条疑点数据,所有疑点数据均要求税务干部逐一电话联系并确认纳税人政策享受情况。对于确属应享未享的,要求税务干部务必辅导到位,确保纳税人能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怠于履行职责的税务干部,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之前我们对政策不太了解,没有主动去享受。税务人员通过大数据发现疑点主动找到我们后,耐心地讲解了政策,我们这才了解到自今年起,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我们现在已经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了!”深圳市罗湖优速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魏小姐说。

罗湖税务局负责人表示,税收法治工作与纳税服务工作不同,它是偏保守的、偏税收征管的后端链条。但是在目前的特殊时期,全局上下聚焦税务总局“四力”要求,戮力同心,法制干部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靠前作战、督战,给辖区复工复产的纳税人、缴费人带去了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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