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性质发生变化,已享受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减免的税款如何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性质发生变化,已享受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减免的税款如何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2008年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包括在优惠过渡期内)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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