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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注税行业前景
文章来源:深圳会计师事务所,龙华会计师事务所 访问量: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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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注税行业前景———需加快发展
  党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规范发展税务等经济鉴证类服务。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发展各种服务业的必然结果。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已经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实践证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有利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以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联系沟通,构建和谐的税收环境,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我国的中介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注税行业是其中一个独立的专门产业。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涉税的服务和鉴证作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即发挥服务市场经济、服务税收事业、服务纳税人的职能作用,成为税收工作中进行协税、护税、办税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我国注税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人们将之誉为朝阳产业,相信会迎来蓬勃发展的美好明天。
 
  注税行业发展已奠定初步基础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经历了逐步发展的过程,上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适应国家税收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与促动,借鉴国际同行的做法和经验,在不断地探索、试点和逐步规范中,建立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形成中国特色的涉税中介服务行业。
 
  注税队伍初具规模,执业素质、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根据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经过8个年度的全国统考,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者已有6.68万多人;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以注册税务师为骨干组建的税务师事务所2900多个,从业人员近8万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2万多人。执业者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经过实践磨炼和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后续教育培训,普遍得到提高,基本能满足执业的需要;同时,通过法律知识学习、诚实守信教育和强化自律管理,认真实行行业规则,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优质高效的执业,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赞誉与认可,已成为可以依靠的、奉献税收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业务类别不断拓展,市场空间逐渐扩大。上世纪80年代,适应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涉税中介服务萌生,当时以税务咨询业务的服务起步,故当时的执业机构和其行业社团组织大都冠以“税务咨询”的称谓。发展到1991年,税务代理业务展现,特别是1992年国家修订的《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使税务代理服务的业务加快拓展。税务代理服务的出现,使税收的征收与缴纳过程,由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转向税务机关、涉税中介服务机构和纳税人三者配合来完成的关系,具体业务项目多,市场空间较大,涉税中介服务行业业务所占比较大,成为主要的业务服务。进入21世纪,特别是近2、3年来,地方开始试行涉税鉴证业务的服务;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13号令、14号令出台,使注税行业有了行政规章规定的涉税鉴证业务,被人们称为法定业务或“准法定”业务。注税执业的业务演化过程,说明服务业务是沿着规律性的道路发展,从业务上为注税行业存在发展奠定了基础。
 
  另外,注税行业执业的一些规则、制度、办法相继出台,行政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和加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相继建立,为注税行业自律管理有了组织保障。
 
  由上述可以看出,注税行业的队伍有了一定规模,业务范围逐渐扩展,执业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规范,行政与行业的监督管理不断增强,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严格管理、规范发展的氛围初步形成,为整个注税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注税行业发展具有大好机遇回顾注税行业的发展历程,可以深切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深化,随着经济结构的逐步专业化和社会分工细化,为注税行业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根据。国家党政领导对中介行业的科学判断和适时决策,是注税行业确立发展的重要机遇;具体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者的指导、引导是将机遇变为现实的主要保证。
 
  党中央、国务院为注税行业产生、发展指明了方向。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发挥其服务、沟通、公正、监督作用……中介组织要依法通过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进一步指出:“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协会、商会等自律组织。”今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四篇加快发展服务业中明确指出:“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校准、检测、验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2001年,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中规定:“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整顿经济鉴证服务市场。”所有这些决定,对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规范等,均为注税行业指明了方向,既是其目前尚缺乏法律保障情况下的发展根据,更是其快速发展的机遇和保证。
 
  行政规章出台是注税行业规范发展的新保障。2005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颁布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对注税行业的性质、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业务范围、执业规则以及法律责任等做出的具体规定,虽然是多年来实际做法的归集,但使注税行业具备了法制规定的生存空间,也是其规范发展的新的条件和机遇。
 
  行业自律有了规范的试行办法。根据党中央要求市场中介组织“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的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关于协会组织应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主导作用的指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于2006年2月9日颁发了《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的出台实施,有利于注税行业切实抓好诚信建设,推动自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有利于提高注税行业的社会认知度,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并相应提高执业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切实发挥自律管理主导作用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注税行业在新的形势下,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原则规范为根据,并有行政管理监督的保障和行业自律的基础,形成行业管理和发展的良好机遇,注税行业一定会取得更大的发展。
 
  解除影响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是关键奠定初步基础的注税行业,面临着发展的新机遇,但要切实迎来新发展,必须对一些制约因素有充分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这是非常必要的。
 
  其一,须有规范的行业法律。法律是行业发展的根据。建立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已10余年,尚缺乏相应的行业法律保障。国家税务总局新制发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是注税行业立业的一大进步,但就一些关键问题的解决不能替代高层次的法律保障。国际上一些涉税中介服务搞得较早、较好的国家,如德国、日本均有《税理士法》,韩国有《税务士法》;我国其他一些中介行业,也都有专门法律或条例的保障根据。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要获得稳妥、独立和顺利的发展,必须提升法律的级次,制订《中国注册税务师法》或《条例》,甚至先采用国务院决定的形式就一些重大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使注税行业具有牢固的法制保证。
 
  其二,须有明确的注税专营业务。注税行业有专营业务,既能体现行业独立性特点,又是其生存的根本保证。目前,尚没有真正确定意义的注税专营业务。这样,既体现不出注税行业的独立性,也不能体现其应有专营化的涉税中介服务业务,难以按专责、专门原则对注税行业进行严格合理的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甚至损害不同行业间执业监督制衡机制的有效实施。再直言之,似乎注税行业可有可无,涉税服务业务其他行业也可承办;对涉税中介执业行为的法律管理、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等,也不必非有针对性的专责管理,监督制衡机制亦可不予考虑。当然,不应该是这样考虑问题和进行决断的。注税行业应该单独存在,亦必须具有专营业务。对确定专营业务的构想是:涉税中介服务业务可分为三类:即涉税鉴证业务、税务代理业务和其他涉税服务业务,前两类应是注税行业的专营业务,其他涉税服务业务作为辅营业务;注税的专营业务,其他非注税行业不得兼营,注税行业也不能兼营其他行业的专营业务,而其辅营业务,其他行业具备条件和能力也可以承办;对于注税执业的涉税专营业务,税务行政机关应直接进行监督管理,而对于辅营业务,则不必进行直接的监督管理。照此确定和办理,应该是合情合理和可行的。
 
  其三,须有严格的市场准入。根据现行规定,设立涉税中介服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统一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以严保执业注册税务师的数量和执业者的资质能力等要求条件。但是,许多不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各种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税务咨询公司,甚至还有“黑户”,也都从事各类涉税服务业务。这样,既难以保证执业质量,又易出现擅定收费标准、恶性无序竞争的混乱局面,不利于税务行政机关的规范管理和行业的自律管理,更会影响注税行业顺利健康发展。鉴于此种情况,必须对涉税执业机构明确和规范市场准入,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随意从事各种涉税服务业务,甚至于坚决取缔,确保涉税中介服务市场沿着良好秩序发展。
 
  其四,须调低注册税务师资格报考条件。现行规定的注册税务师资格报考条件是:具有经济类、法学类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的各学籍毕业生或学位取得者,须分别从事经济或法律工作8年、6年、4年、2年和1年,才准予申请报考。而其他行业则没有如此复杂和过高的限制条件。同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单科成绩保留滚动年限为3年,也短于其他行业。这就阻碍了注册税务师队伍的发展壮大。因此,注税行业工作者和希望成为注税执业的人员,都普遍要求调低注册税务师资格考取的门槛儿,盼望能参照其他行业的规定,重新明确和调整注册税务师资格报考条件与考取成绩滚动年限。如此议能得到认可并予规定执行,就使注册税务师资格报考有了公平、合理的条件,才有助于注税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上述影响注税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共识,决心采取措施给予尽快的合理解决,这才是注税行业快速、顺利、健康发展的关键。
 
  行业扎实有效地工作是谋发展的保证注税行业在“十一五”期间乃至更长远若要取得令人瞩目的进步,就必须要以勤奋扎实、开拓创新、自强自立、努力进取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才能保证使行业取得扎扎实实的新发展。
 
  (一)强化舆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注税行业要发展,须有舆论宣传和提高认知作保证。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和造舆论,使全社会特别是纳税人都要认识注税行业的职能作用,主动积极地给予支持,以提升注税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依赖度,才能保证提高执业的市场占有率,既可充分有效地发挥涉税中介服务的积极作用,又使行业发展有坚实的社会保障。
 
  (二)强化职业教育培训,提高执业人员素质。注税行业队伍的执业素质,多数人处于能承办一般业务,而能承办高层次、高智能服务业务的人员比较少。从新确定的涉税鉴证业务、税务咨询(顾问)和税收筹划其他服务类业务来看,均需要较高的知识和资质能力,否则会出现叫你承办而难以承接的局面。因此,协会组织和事务所要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资质能力,为执业创造条件,才能确保行业执业的有效开展。
 
  (三)强化执业的制度办法建设,为规范有序服务创造条件。
 
  根据现有的行业执业制度办法,适用的要袭用,不适用的要修订完善,缺乏的要新研定,以保证执业的需要。
 
  另外,还要注意加强诚信教育,积极主动地争取行政机关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管理,确保注税行业更进一步地坚守依法、诚信、公正、优质高效的服务原则,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为市场经济服务、为税收事业服务、为纳税人服务,坚定不移地从上下求索中谋发展,就能使注税行业走向美好和辉煌的未来。
 
  展望注税行业的发展前景可以认定,有了以现实取得的业绩为基础,面临的新机遇做动力,解决或缓解影响发展的制约因素为关键,主动扎实的工作做保证,一定会开创注税行业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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