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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企业年检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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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9年度企业年检的办理注意事项

以下说明请仔细阅读:
  本操作指南限于对内资企业网上年检流程进行概述和说明。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不再接受由其隶属企业网上集中申报年检,需分别自行申报。
  企业按提示填报年检信息材料,不需提交纸质年检材料。

一、网上年检首页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zscjg.gov.cn)首页点击“企业年检入口”,或者在“深圳信用网”(网址:http://www.szcredit.com.cn)首页点击“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入口”,进入内资企业网上年检首页()。
  进入网上年检首页后,请认真阅读《年检须知》、《网上年检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信息。

二、登录网上年检系统
  1、在网上年检首页点击“年检申报”进入企业登录页面(),输入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经办人姓名后,点击“登录”进入网上年检系统。(注意:合伙企业在“法定代表人”项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合伙人姓名,当合伙人姓名为多个时,只需填写其中一个即可。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定代表人”项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投资人姓名。分支机构在“法定代表人”项填写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姓名。
  如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经办人姓名等登录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错误提示()。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连续两次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系统将弹出提示信息(),企业可以选择继续登录,由年检人员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做进一步核查,或者选择返回修改。连续三次登录提示错误时,将自动转入身份认回页面。
  2、初次登录网上年检系统,系统自动转入经办人信息填写页面(),需按提示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注意,初次登录填写的经办人姓名将作为再次登录网上年检系统的验证依据)。享受市政府“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可在经办人信息填写页面的办理通道项选择“绿色通道”。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并开始年检申报”按钮开始申报网上年检材料。
  3、如遗忘经办人信息,可在企业登录页面点击“身份认回”按钮进入重新确认身份页面(),通过填写企业的详细信息进行身份认回,同时修改经办人信息(注意:此处可填写新的经办人信息)。其中,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可在“企业成立日期”项填写营业执照中的开业日期或者最近一次的变更登记日期。

三、申报网上年检信息材料
  1、根据提示确认本企业年检是否需提交审计报告()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年检信息材料申报页面。
  2、在网上年检信息材料申报页面,按提示填报年检基本信息,逐项核对登记事项原状与现状是否一致,若登记事项原状与现状一致,则选“一致”,否则选“不一致”。选“不一致”时,右侧出现文本框,按要求输入登记事项现状。填报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如企业在2009年度设立了分公司,则在“是否新设立分公司”项选择“是”,然后在右侧出现的“分公司”项的下拉列表中选择“与备案一致”或“与备案不一致”;否则,在“是否新设立分公司”项选择“否”。(
  (2)如企业已进入清算,则在“公司是否进入清算”项中选择“是”,然后在右侧出现的“公司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项的下拉列表中选择“与备案一致”或“与备案不一致”;否则,在“公司是否进入清算”项选择“否”。(
  (3)填写经营情况时要注意数额以元为单位。同时,“全年亏损额”、“年末负债总额”和“长期负债”等项的数据不能填写负号。(
  (4)填写材料时,可以点击页脚的“首步”、“上一步”、“下一步”、“末步”切换填写事项。其中“企业邮箱”项为选填项。(
  (5)填写材料时,应该注意带有“添加”按钮的填写项()。若企业有符合这些项目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并点击“添加”按钮对信息进行保存,如果只填写但不点击“添加”按钮,所填写信息就不会被保存在最后提交的申报信息里。若企业没有符合这些项目的情况,那么请保持填写项为空。
  3、下列企业需填报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息: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
  (2)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3)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足的公司;
  (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对审计报告由深圳市本地(含特区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其审计报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对审计报告由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需根据系统提示向相应年检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原件,以供审验。
  4、网上年检信息材料填写完毕后,点击“确认申报”按钮,进入预览页面(),预览已经填写的年检信息材料。经检查无误后,可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正式提交网上年检信息材料;如发现错误,可点击“继续修改”对年检信息材料进行修改。
  网上年检信息材料提交成功后,系统弹出提示信息 ()。年检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网上年检信息材料进行审验。

四、查询审验结果
  企业登录网上年检系统查询网上年检信息材料的审验结果。
  1、如审验已通过,系统将提示企业已通过年检的信息(),此时企业已完成本年度年检。如需加盖2009年度年检戳记,请在2011年6月30日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到辖区市场监管分局注册大厅办理,享受市政府“直通车”服务的企业也可到市民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窗口办理。
  2、如审验未通过,系统将提示未通过审验的原因()。企业应根据提示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可点击“重新申报”按钮重新申报网上年检信息材料。
  3、如需配合审验,系统将提示企业需配合审验的有关信息()。企业应根据提示配合年检人员做好审验工作,在审验结果明确前不需重新申报网上年检信息材料。
全市企业年检业务统一咨询电话:12315

年检审查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市局企管处 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楼 83070239
罗湖分局 罗湖区沿河北路2003号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十一楼 25655837
福田分局 福田区新沙路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三楼 83456041
南山分局 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33号沁园大厦三楼 26693824、26867622
盐田分局 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一楼 25251235、25251259
宝安分局 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二楼 27836768
龙岗分局 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八楼 28908991、28918288
光明分局 光明新区光明大道与碧眼路交汇处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88211000
坪山分局 坪山新区东纵路364号一楼 84600303、28824217


加盖年检戳记单位及地址

服务对象 单位 地址
享受市政府“直通车”服务的内资企业 市民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窗口 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
罗湖区内资企业 罗湖分局嘉宝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罗湖区笋岗东路2008号(宝安北路与笋岗东路交汇处)嘉宝田花园鸿福阁二楼
罗湖分局碧波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罗湖区沿河北路2003号市场监督管理分局3楼
罗湖分局企业登记管理科 罗湖区沿河北路2003号市场监督管理分局11楼
福田区内资企业 福田分局注册大厅 福田区新沙路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三楼
南山区内资企业 南山分局麒麟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南山区深南大道10118号工商物价大厦四楼
南山分局海月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招商海月三期综合楼四楼
南山分局企业登记管理科 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33号沁园大厦三楼301室
盐田区内资企业 盐田分局登记注册大厅 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一楼
宝安区内资企业 宝安分局注册大厅 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龙岗区内资企业 龙岗分局注册大厅 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光明新区内资企业 光明分局许可登记科 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公园路3号一楼注册大厅
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光明新区光明大道与碧眼路交汇处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坪山新区内资企业 坪山分局注册大厅 坪山新区东纵路364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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